体温与炎症研究中心
 
 
当前位置: 首 页>>通知公告>>正文
 
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工作人员的具体要求
2013-11-07     (点击: )

为了能让实验室更好的为学校科研、研究生培养和教学工作服务,我们将逐渐完善实验室管理措施和安全措施。目前我们对进入实验室从事科研和教学工作的老师、研究生和有关人员提出如下具体要求:

1.凡进实验室做实验的老师、研究生以及有关人员必须穿干净的工作服,将换下的衣服和手提包挂在衣架上;凡在实验室穿拖鞋者应洗刷干净,请将换下的鞋放在实验台下的柜子内;谢绝穿短裤和穿带泥的鞋进实验室。

2.所有设备要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操作,特别是大型贵重设备的责任人要认真管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。未经培训者不许单独使用设备,否则要承担由此引起故障的责任。

3.大型贵重设备必须认真做好使用登记,要填写清楚设备的状况和出现故障的原因。

4.常用的小型公用设备、试剂和玻璃器皿,若在使用过程中移动了位置,请使用后移回到原位(玻璃器皿要清洗干净),并摆放整齐。

5.实验室将基本保证常用耗材的使用,希望使用时要注意节约;但手术器械需要登记,并且由登记人负责管理。

6.凡是个人科研经费购买的试剂,请各自放置于适当的冰箱或试剂柜中。如有剧毒试剂,请按照学校有关剧毒试剂管理规定自行保管,并同时告诉实验室负责人和有关管理人员。

7.做完动物手术与配制液体后,实验台需清理干净,若地板有血渍和垃圾要一并清除;凳子应放回置于实验台下,抽屉和柜门要关闭。

8.实验结束后,要切记关闭所有设备的电源与氧气瓶的阀门以及空调。凡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,要关闭所有照明电源和关好实验室门。

9.凡在本实验室做实验所用大鼠可放置在动物观察室(小鼠禁止入内),但动物使用者要负责保持动物观察室干净整洁。实验室负责人不定期检查。

10.进入实验室的动物标准是SPF级,要求运送实验动物的箱子上必须标有“实验动物运送箱”字样的专用运输箱,否则拒收动物入实验动物观察室。

11.为了防止实验动物笼的污染,动物笼通常不外借。若在校内使用必须外借时,需要实验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外借,归还时必须清洗干净和消毒。

12.禁止带食品和饮料进入实验室,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。

13.未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,不许带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。

14.凡新进实验室的研究生和本科生,导师要提前告知负责实验室管理的老师,经过培训办理入室手续后,方可入室做实验。各位导师要管理好自己的学生,并要求学生遵守实验室的规定。

15.凡是进出实验室的动物必须登记在动物房的实验动物使用登记本上。

16.实验室将不定期的将实验室在使用过程中的有关情况,向大家进行通报。

 

体温与炎症研究中心

2015.10.10

上一条:讲座:(美)刘杰研究员 “外周(肝)生物钟是药理毒理的新靶点”
已是尾条
   
 

中心联系电话:028-62739331   028-62739332
地址: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   邮编:610500
Copyright © 2015 成都医学院体温与炎症研究中心. All Rights Reserved. Powered by Hi-Peanut